国有资产清查验收工作扎实推进 助力管理效能提升
时间: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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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52000000004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5-20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为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规范资产管理制度,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地直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验收工作,对15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资产家底,真实、精准、全面地反映各单位实有资产情况。
一是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为确保清查验收工作高效推进,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门成立清查验收工作小组,制定了《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地抽查验收工作方案》,明确清查范围、验收标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建立“周总结、月汇报”机制,要求地直各单位全面梳理资产信息,如实填报清查报表,解决难点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严格核查,确保清查结果质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验收小组采取“单位自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对资产状况、台账、实物进行细致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并现场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资产动态管理,通过严格审核,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并为后续的资产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清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机关事务管理局督促各单位认真整改,要求地直各单位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处置等流程,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止“前清后乱”,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下一步,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以清查验收工作为抓手,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