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时间:2025-08-26
点击: 次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8260000000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5-08-26 | |
| 发文日期 | 2025-08-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因沙湾市鑫*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周*(身份证号码:654223********1217)在2025年6月12日因发生“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39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周*(详见附件1)所持有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并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撤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明细表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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