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情况报告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0800000002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07 |
| 发文日期 | 2026-01-0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2025年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交通运输领域核心职能与关键环节,严格对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构建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协同推进、形式创新与实效落地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稳步筑牢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根基。现将塔城地区交通运输“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及时优化调整“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党组统筹引领、部门分工协作、全员协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体系,通过每周周例会常态化汇报法治工作进展。二是依托工作会议深化法治建设研究部署,严格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及依法治地办工作要求,结合职责分工与改革动态,动态更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确保责任链条闭环。三是将普法宣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层层压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聚焦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开展系统内普法。
(一)以党组学法带动全员学法。夯实法治根基提升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习及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与 “十四五” 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强国” 新疆实践紧密结合,纳入党组中心组与机关集中学习计划。本年度党组中心组学法12次,集中学法23次;召开中期法治工作汇报1次。
(二)突出党内法规学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塔城地区把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学习计划,结合主题党日、主题教育学习等深入系统地学习宪法、党章等党内法规知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6次;参观红色教育、廉政教育基地1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集体警示教育6次,节前廉政集体谈话5次。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突出学法用法,多形式推动学习常态化。
组织参加交通厅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线上培训6次、《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专题视频讲座2次;组织干部参加“逢九专题培训”7期(81人次)、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讲座4期、涉企执法专项培训1期;开展行政执法知识测试5次(含在线测试3次),5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各级法规培训班;3名县处级干部参与法律法规集中测试、1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法规测试;1名新招录公务参加新任培训、2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报送法治信息12篇,其中3篇被法治塔城选登。
三、坚持高质落实,弘扬法治理念。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塔城地区行署官网上公示4部行业部门法规、6期“两类人员”相关信息、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等报告2期、撤销从业资格类信息3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9期、注销行政许可信息1期、其他各类信息10期。
(二)及时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在新疆政务服务网发布办理许可事项65项、行政确认事项15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其他事项5项共计88项。
(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对局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件从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基准情况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一是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要求,增加1名法制审核人员,现有3名法制审核人员。二是按照许可和处罚程序和时限,对7个增客运班线许可,11个延续客运班线经营、8个变更行政许可、1家新增客运企业资质、2家新增客运企业、1家新增危险品运输企业,2家延续危险品运输企业经营,1个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规无偏差。二是完善清单与培训。梳理完善塔城地区交通运输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表(11类167项检查内容)、梳理塔城地区交通运输系统涉企执法检查清单35项、梳理涉企检查企业库1928家上报地区司法局。自9月开始使用系统后开展检查173户次,扰企率降低2.25%,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执法行为。
(四)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二是聘用专业法律顾问1人,完成合同审查25次、法律咨询15次、出庭应诉1次,组织9人次分2期参加法庭旁听,完成重大合同备案1份,履行生效判决1份,为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法律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均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五)扎实开展事后监督工作。一是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评议,通过集中审核、交叉互评方式,对全地区前三季度327份行政处罚案卷(含“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卷17份)进行评查,针对行政裁量基准不规范等问题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同时,全面分析罚没收入增减、案卷类别、高频处罚事项及顶格处罚事项,通过强化培训、评查、回访等措施,本年度优秀案卷达98份,占比30.24%,较去年(158份案卷中优秀33份)大幅提升。二是抽取县(市)局56件行政处罚案件回访,抽查率17.2%,结果均为满意;暂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确认违法或撤销案件。三是强化案例应用与交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交流活动5次,促进对案例的深入理解与运用。四是健全调解机制。成立行政调解小组,及时处理群众问题;办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工单1503件、12345政务热线工单26件,无延期工单。
四、坚持拓宽渠道,扩大宣传效应。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氛围。针对今年新修订、出台的《自治区铁路安全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5部部门行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一是迅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通过专题辅导、参加上级调训等方式,逐条学深学透,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是围绕“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等节点,开展“进企业、进车站、进社区、进乡村”宣传8场次,发放资料1万余份,解答咨询500余人次。依托289辆公交车、1991辆出租车开展流动宣传,推动新行规在系统落地生根,提升群众与从业者法治意识。
二是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发现并落实轻微首违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案件27件,执法过程现场对群众进行“说理式”说服教育60余人次。
三是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加强客运、货运、危险品、维修、出租汽车企业,驾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耐心将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处理流程等告知当事人。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议2场次,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受教育人数达217人次,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了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53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617人次,查获各类违法违规行为545起(查处非法营运“黑车”18起),收缴罚没款102.08万元。
四是开展“送法进企业-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专题法律宣讲活动”。结合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法律法规需求创新开展“邀约式”执法服务7次,解决企业资质、政策咨询等问题20余件,旨在进增强广大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文明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受教育人员达1000余人次。
五是全面深入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创新推出18个典型案例(地区局4例、县市局14例),较去年同期新增14例,并首次制作4部“情景再现+专业解读”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视频。强化案例应用与交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交流活动5次,促进对案例的深入理解与运用。
六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交通运输公路建设PPP项目付费工作。地区公路建设PPP项目政府付费总额由2024年的148.57亿元核减至137.82亿元,核减金额达10.75亿元。S317、S101付费工作稳步进行,S343项目包正推进还款协议协商。
虽然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宣传形式创新性不足的问题,传统线下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占比偏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动式、场景化普法的力度不够,对不同群体的精准化普法供给不足;释法说理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在普法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解读不够通俗,结合实际案例的阐释能力不足,导致群众法治认知转化效果不佳。
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创新普法传播模式,积极与地区司法局合作开展普法短片拍摄,针对企业、群众、执法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吸引力与感染力;二是提升普法专业能力,通过案例研讨、专题培训、实战演练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释法说理技巧,完善“事前学法、事中释法、事后析法”全链条普法机制,以高质量普法护航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