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市级初核报告

来源: 塔城地区教育局 时间:2026-10-14 点击: 次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101400000013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6-10-14
发文日期 2026-10-14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进行了市级评估,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幼儿园2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6所(城区幼儿园11所、县镇幼儿园3所、农村幼儿园12所),民办幼儿园 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所)。在园幼儿共计3860 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210 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650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650人)。幼儿园教职工625人。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普及普惠水平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应达到

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应达到 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应

达到 50%。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2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3.16。评估组认定,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到评估标准。

(二)政府保障情况

   出台《乌苏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闭环责任链条。 近三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2亿元,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专项奖补,为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目前全市29所正常运营幼儿园(26所公办园、3所普惠性民办园),形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服务网络。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区教育用地占公共服务用地的65.49%,并根据人口流动趋势动态调整园所布点。近三年新建并投用多所公办园,新增学位990个,有效缓解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学位紧张问题。同时建立“部门联动+校园主责”的安全防控机制,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检查,三年累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825处,应急演练覆盖全体师生,实现安全责任“零事故”。 乌苏市坚持“引育并重、德能兼修”,将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专业能力作为教师招聘核心条件,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目前教职工、保教人员、专任教师与幼儿配比均达标,教师学历和持证率均为100%。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坚持“以幼儿为本、以游戏为基”,严格执行相关规程与指南,杜绝“小学化”倾向,不设兴趣班、不布置书面作业,推动学前教育从“看护型”向“教育型”转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五个认同”教育融入幼儿一日生活,通过“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培育爱国情感与共同体意识。构建“一体化、全覆盖”集团教研网络,推行“名园领航”“城乡帮带”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全面开展幼小衔接教研与培训,依托名师工作室、领航园长平台建立协同机制,助力幼儿平稳过渡,整体提升保教质量。

(四)社会认可度

《办法》规定,在国家认定环节,必须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县(区、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须高于 85%。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总体满意度为98%,达到评估标准。

三、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推进会,聚焦办园条件改善、普惠学位扩容、保教质量提升三大关键,构建起各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印发《乌苏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24-2026年)》《乌苏市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将普及普惠创建列入民生实事,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形成“市级统筹、部门落实、乡镇配合”的推进机制。二是优化空间布局。“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校园建设类财政资金5658万元,其中3600万元用于新建第七、第九、第十幼儿园并已投入使用,新增学位990个,有效缓解了城区普惠性学位供给的结构性矛盾。2026年将重点推进总投资2058万元的颖河路幼儿园项目建设,持续扩充优质普惠学位资源。三是加大财政投入。近三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5780万元,其中1382万元用于玩教具及图书购置,全面改善办园条件;4398万元重点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及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切实筑牢了园所发展的资金保障防线。

(二)坚持提质培优,提升师资水平。一是优化教师配备。通过实施交流轮岗、引进实习生等举措,多渠道充实保教队伍,累计优化调整教师达200余人次。目前,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6.2,保育人员与幼儿比为1:8.1,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为1:12.9,学历达标率100%。二是强化专业培训与交流互鉴。实施名师引领、分层轮训、园长培养三大举措,依托3个市级名师(教学能手)工作室,举办“岗位大练兵”、基本功大赛、自主游戏案例评选等活动50余场。精心组织园际交流活动10次,采取“文化理念分享+课程实践观摩”双轨并行模式,有效打破了园所壁垒,促进了优质教育经验的跨区域流动与共享。分批次组织园长、骨干教师及新任教师参加培训2000余人次,教师专业能力显著提升。三是完善保障机制。严格督促各民办园依法依规核定薪酬标准,压实办园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保障教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切实维护民办教师合法权益。通过夯实薪酬待遇,权益维护,不断提升岗位归属感,有效稳定民办幼儿教师队伍,夯实普惠性学前教育师资根基。

(三)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办学活力。一是深化集团化办学。制定《乌苏市教育集团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1个、“帮扶型”集团5个,通过理念共享、保教示范、管理互通,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二是强化师资共育,提升专业能力。集团统筹组织教师联合培训,搭建交流学习平台,促进保教理念、实践经验互通共享,全面夯实师资队伍专业素养。三是深化教研联动,凝聚育人合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开学集体备课、专题研讨、课例交流等活动,有效打破园所壁垒,聚力破解保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集团内教研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四是抓实幼小衔接,畅通学段过渡。依托集团教研共同体,系统开展幼小衔接专题教研、课堂观摩与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四个准备”,实现幼小双向衔接、平稳过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民办园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保教质量有待提升。下一步,一是实施教师专业能力强化工程。依托市级名师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基本功大赛、游戏案例评选等活动,分批次、全覆盖组织专项培训,重点提升教师保教实践、游戏支持及环境创设能力,促进队伍整体素质跃升。二是开展民办园管理提质专项行动。深化集团化帮扶机制,通过结对指导、联合教研输出先进管理模式,强化日常监管与评估,建立“督查—反馈—整改”闭环机制,全面提升民办园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保教质量。

五、督导意见

经市级初核,乌苏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项创建工作推进有力,普惠资源持续扩容,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达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市级初核合格。

                      塔城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室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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