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塔城地区民政局 时间:2024-12-09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0900000004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12-09
发文日期 2024-12-09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据《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塔行办函〔2024〕30号)的要求,地区民政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通过地区民政局第29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经清理,废止1份。

二、有关要求

废止的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不再实施。除另有规定外,被废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仍可作为处理有效期内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件:塔城地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202412091859538553.xls


塔城地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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