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塔城地区民政局
时间:2024-12-09
点击: 次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0900000004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09 |
| 发文日期 | 2024-12-0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根据《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塔行办函〔2024〕30号)的要求,地区民政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通过地区民政局第29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共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经清理,废止1份。
二、有关要求
废止的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不再实施。除另有规定外,被废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仍可作为处理有效期内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件:塔城地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202412091859538553.xls
塔城地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