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科(老龄工作科)
指导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贯彻落实,指导和监督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指导和监督民政项目规划实施。
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督查各县(市)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贯彻执行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贯彻执行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贯彻执行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拟订具体工作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地方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