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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复检及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公示和考察公告

时间:2025-07-04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7040000007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5-07-04
发文日期 2025-07-04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各位考生:

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对2025年塔城地区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环节中“不合格”人员复检结果及递补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体检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至7月8日。在公示期间,对体检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在可提供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公休日可发邮件,以具体发送时间为准。

(二)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三)体检不合格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在7月4日至7月8日之间,向塔城地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发送邮件),塔城地区人社局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默认体检结果。

(四)考察工作自2025年7月4日起至7月15日。

(五)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地直单位按照要求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七)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或未经考察单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结果和拟聘用公示将在本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按要求做好上岗报到准备工作。

(九)其他工作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1-6239549

联系邮箱:tcrsjsyk@163.com

监督电话:0901-6223804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拨打)

 

附件:

1、各县(市)及地直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通讯录202507041845324405.pdf

2、塔城地区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202507041846013509.xlsx

3、塔城地区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202507071220402839.pdf

4、塔城地区2025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202507041846515311.doc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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