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塔城地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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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8270107-3/2021-00213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7-19 | |
| 发文日期 | 2021-07-19 | 有效性 | 文号 |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要求,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筛选条件,开展了辖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制定工作,全区共确定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68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汇总各地(县、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后,形成2021年塔城地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塔城地区重点排污单位清单
联系电话:0901-6283090(兼传真)
通讯地址:塔城市六合广场二环地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1:塔城地区重点排污单位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