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190000003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4-07-19 | |
| 发文日期 | 2024-07-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地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2023年塔城地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体系,落实法治工作责任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对依法治疆工作的重大部署。二是坚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13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专题讲座2次。坚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按照2023年度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狠抓落实。
(二)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根据《2023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分工方案,明确构建职责、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应急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二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地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党委书记、局长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全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干部职工学法计划,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把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当中,前后3次专题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法治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
(三)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要求,聘任新疆鸿疆律师事务所万雅婧律师为法律顾问,建立《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台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讨论、重大事件评估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有效提升了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法律顾问2023年提供合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函、案卷评查等服务事项共6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机制保障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指导督促执法人员按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所有行政许可决定及行政处罚结果均通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进行公示。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法制审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地委、行署报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重大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占比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等也达到相关要求。三是按照《关于开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和机构设置情况,梳理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共138项。
(三)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延期换证提前告知工作制度”,深入、细致摸清企业底数并建立台账,对即将到期换证的企业实行提前3个月进行告知工作,贴心做好“便民惠企”工作。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企业提高优质、高效、便利的审批服务,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023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59项,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55项,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4项。所有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均规定时限网上公开,网上公告率达到100%。
三、严格执法监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2023年开展执法检查企业1783家(次),发现各类隐患7574条(其中:重大隐患66条),实施行政处罚94次,罚款290.56万元(不包括事故罚款)。“一案双罚”案件19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案件5件,无“行刑衔接”案件。报送典型案例36件,完成率和合格率均为100%。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全力提升专业监管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家查隐患”机制,聘请辽宁省安全生产专家对塔城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专家会诊和现场培训,2023年3月第二批辽宁省专家检查重点行业企业26家,发现问题隐患714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6份。坚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分批次参与指导检查,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现场指导30余名业务人员,地区各级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建立健全帮扶指导机制,常态化开展指导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研究制定《塔城地区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帮扶指导工作方案》,各重点行业领域对各县(市)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帮扶指导,重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节点前强化对各县(市)的帮扶指导。2023年各县(市)开展帮扶指导3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413家(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650余条,责令停产整顿3家,依法处罚46家,罚款6.565万元。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以法治政府建设标准提升救援能力
(一)紧盯关键环节,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切实增强灾害事故前端感知。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组织开展一月一次安全风险综合分析研判,重要节点适时开展安全风险专项分析研判,2023年共召开风险分析研判会议30次、事故统计分析4次,形成风险分析研判报告30期、事故统计分析报告4期,牢牢掌握风险管控的主动权。
(二)提升防灾能力,严防自然灾害事件。一是落实自然灾害会商研判机制,发挥预警联动合力,针对自然灾害种类和特点,组织各行业领域召开19次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会议,发布自然灾害风险分析报告19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支撑和技术保障。二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过系统平台有效整合气象、洪旱、地震、地质等灾害综合预警信息,大大提高了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的时效性。2023年共发布综合预警响应提示共158期。三是加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结合各县(市)灾害风险实际,救灾物资储备库前置储备救灾物资7998件、设置救灾物资储备点28个,基本形成“以地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为主、县(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为基础”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四是持续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力度。2023年,地区9支应急分队组织开展培训5场次,演练3场次,不断增强应急分队应急处突能力。乌苏森林消防大队在塔城市南湖林场开展为期50天的靠前驻防期间,对塔城地区及第九师共10支应急分队开展专业能力培训,解决“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问题。五是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定期开展防汛抗旱书面会商研判,汛期加密研判频次,形成《塔城地区防汛抗旱会商研判快报》24期,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科学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共计650万元。六是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防震减灾应对防范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2023年塔城地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措施》等通知,健全完善全地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一旦发生地震灾害,能够快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树牢底线思维,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强化指挥体系,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构建“1+2+4”应急值班工作体系,推动全地区应急值班工作质效双升。为高效有序运转值班值守,提升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探索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合力。积极构建多方协作、多元共治新安全格局,先后与周边地区签订安全生产领域联动协议,建立了应急救援信息互通、救援协同、资源共享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互评共治、风险隐患互查共检、行业领域专家共用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救援能力。规范应急预案修编程序,编制完成地区政府总体预案1个,政府专项预案完成18个。辖区7个县(市)牵头编制完成政府总体预案完成7个,政府专项预案完成105个。组织开展地震灾害综合实战演练3次,桌面推演1次,地、县两级40余个单位参与观摩了演练;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27个地区单位参与桌面推演。2023年全地区开展各类应急演练401家次,投入资50万元,参与人数达5万余人次。四是推动建设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站防消联勤机制。制定并印发《塔城地区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站防消联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在裕民县召开便民警务站、微型消防站防消联勤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行署分管领导对便民警务站和微型消防站防消联勤机制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推进地区便民警务站具备消防联勤能力,全面推动救援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生产法治思维
(一)加强法治业务培训。坚持普法先学法、用法先守法、执法先懂法,始终将法治学习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同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5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根据地委、行署要求,梳理涉及应急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整理成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学习开展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各类活动。2023年共学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5次,学习应急领域等相关法律法规13次。
(三)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坚持“以案释法”,积极推动学法守法护法宣传工作,在企业、群众和机关内部广泛开展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和教育,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及相关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全过程。实施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等主题,广泛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避险知识。2023年,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开展知识讲座72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463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06577余人,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相关精神,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普法形式单一。宣传教育形式方法还不够灵活,针对性还不够强,受众面还不够广;二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系统领域普遍存在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保障水平不高等现象,与实现执法需求不匹配。三是工作效能建设任重道远。执法规范化上仍有差距,执法质量和执法力度存在不平衡,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与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
七、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作为立局之本,奋力开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新局面。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二是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地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统筹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三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技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扎实有序开展。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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