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2026年住房发展行动计划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42800000004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6-04-28 |
| 发文日期 | 2026-04-2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一、总体目标
紧扣房住不炒、住有所居、住有优居,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市场、保民生、提品质、防风险,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困难群众、干部人才等群体住房问题,推进住房保障精准化、居住品质现代化、市场发展平稳化、行业治理规范化。
二、核心任务与量化指标
(一)保障性住房扩面提质
1.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套: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存量商品房多渠道筹措,重点保障新入职干部、引进人才、异地交流干部、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小户型(45—70㎡)、不设户籍/收入门槛。
2.建成投用保障性住房1000余套:覆盖公租房、配租型保障房,解决1000余人阶段性住房困难。
3.产权登记攻坚:年内完成600套保障性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大证)。
(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一城一策、供需双向调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盘活存量: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加快去化周期、优化供给结构。
风险化解: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支持白名单项目合理融资,稳妥化解房企风险、保交楼、保民生。
品质提升:建设绿色低碳、适老化、完整社区型商品住房,提升居住品质。
(三)存量住房更新改造
1.加大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住房项目供排水、供热、燃气、管网更新(2026年改造地下管网102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完善居住配套设施,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2.住房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维修资金、物业服务,整治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公共收益侵占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
细化保障性住房管理、土地供应、金融支持等配套政策,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衔接,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民生项目。
四、监督考核
健全房地产市场常态化监督考核机制,严格实施年度监测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季度动态监测台账,定期摸排、精准监测区域住房新增供应、商品房存量库存、库存去化周期、房产成交体量、房价涨跌走势、供需结构配比等核心关键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