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布克赛尔县新乌森盐池开采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

来源: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10-13 点击: 次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101300000072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6-10-13
发文日期 2026-10-13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专家组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布克赛尔县新乌森盐池开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该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见附件)在公示期无异议,视为通过审查,不另行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崔*

联系电话:18009926370

附件:《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布克赛尔县新乌森盐池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202610131853488638.docx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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