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行署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函》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撰写形成了《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现予以呈报。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塔城市新华路1号地委大院;邮编834700;电话及传真:0901—62232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塔城地区行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聚焦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努力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增强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各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推动重要决策部署及重大事项的公开。各县(市)、各部门通过网站、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涉农补贴等信息,确保服务对象真正知晓或者享受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待遇。及时、准确、完整的在政府网站对2020年度决算报告及附表和2021年预算安排等信息公开。落实收费项目清单制和公示制度,先后在地区政府网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各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目录清单。实行建筑工程电子网上招投标,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建筑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内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栏、公告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公务员招聘、教育招生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各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安全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全面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进一步加强预警预防信息发布,推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开设空气质量日报,继续坚持每日向社会公开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借助“6·5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发挥网络优势,坚持在微博上播报地区“城市空气质量”情况。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继续做好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服务,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23件,办结率100%。
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塔城地区规范性文件和塔城地区包括常务会议在内的重大会议公开模块,设置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模块。在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调协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模块。扎实推进招投标、减税降费、政策法规、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劳动就业、惠民工程、教育科技、人事任免、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模块设置与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对照2021年评价指标以及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互查互评方式,制定地区《互查互评工作方案》,从各县(市)各抽调1名业务人员,对地区及县(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互查互评,将互查互评结果排名及扣分情况印发各县(市)进行整改。2022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153余条,网站页面访问量达154万余次;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466余条,关注总人数12216人。同时,地区政府网开办了“领导信箱”、站内留言、网上办事、调查问卷等网络问政栏目。一年来,“领导信箱”共收到有效信件114封,办结率100%,信件涉及投诉、教育、市政建设、政策咨询、环保、劳动保障、疫情防控建议等多个方面。通过处理信件,切实改善了干群关系,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形象。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印发《关于转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的通知》、《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及时确定全年考核目标任务,强化效能考核,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季度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3 | 11 | 19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54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8390 | ||
行政强制 | 76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590.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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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服务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2022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改进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性运行的公开,把涉及政府人、财、物的行政决策和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门户建设,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年度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为零。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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