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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19:03:07 塔城地区科技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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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科学技术局是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塔城地区外国专家局牌子。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地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塔城市杜别克街道辽塔创业大厦F610;办公电话:0901-622399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地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地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结合我局工作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强化政府系信息管理

地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一是主动公开。2023年度,在地区行政公署网站政务公开发布工作类7篇;二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全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采取网上公开和在科技局公示栏二种公开形式。对外公开的各种信息,按照地区保密局要求,经过各科室、办公室、局领导保密审查后发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提供尚未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查询方式或直接予以答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我局负责的政府信息事项,告知询问的渠道。二是对于地区科技局产生的重要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发布。如由地区科技局承(举)办重要会议、座谈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主动邀请地区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到会报道,把科技工作重要进展和重大决策在全社会公布。对地区科技工作会议、科技活动周活动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对组织申报地区、自治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通过网站发布,引起了积极的反响。这些措施在增加了我局工作透明度的同时,也提高了全社会对科技工作的关注程度。

(三)严格做好监督保障

 地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列入重点内容,同时明确了职责和任务:一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年度报表,切实提升年度报告内容质量,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二是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前瞻性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地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专业人员培训、信息报送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上存在一定短板,宣传力度还不够。2024年我局将优化地区科技局栏目,规范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平台,让公众简单快捷获取有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地区科技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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