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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医保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8:59:42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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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塔城地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的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人事变动、医保政策、法规条例、通知公告等方面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实行“三审三校”之后(即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核),再由专职人员进行上报。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市六合广场地(市)政务服务大厅A区二楼;邮编834700;电话及传真:0901-6230110)。现将年度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地区医保局信息公开内容聚焦主题、简明客观,保质保量,公开及时准确,具体分为四类:一是部门职责;二是公开事项;三是领导成员;四是内设机构。

全年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篇,其中医保政策3篇,分别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供应情况失信采集指标(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塔城地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法规条例1篇,具体为《塔城地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通知公告17篇,分别为《塔城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塔城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关于公布塔城地区门诊统筹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塔城地区本级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机构初评合格名单公示》、《塔城地区本级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构确认名单公示》、《塔城地区2022年1-9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指标》、《塔城地区2022年1-12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指标》、《塔城地区2023年1-3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指标》、《塔城地区本级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新增名单公示》、《塔城地区本级2023年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名单》、《塔城地区2023年1-6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指标》、《关于做好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塔城地区医保局1-8月对外公共服务办理情况》、《关于明确2023年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相关问题的通知》、《塔城地区1-8月医疗救助开展情况》、《塔城地区2023年1-9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不深,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还相对偏少,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内容质量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扩大政府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内容和范围上再作延伸,努力从经办流程、业务数量、信息服务等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有效;三是坚持积极、主动向行署报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取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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