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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每年备案报送哪些材料?

2025-02-21 16:15:5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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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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