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塔城地区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公开征集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4日)
为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完善本地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我局牵头起草了《塔城地区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起草期间,已面向各相关市直单位开展意见征求工作,并依次完成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审查均已审核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公开性与群众参与度,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合理建议,现对该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修改意见建议,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共7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止。
二、反馈方式
1.书面反馈:将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签署姓名及联系方式)后,报送至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2.线上反馈:通过电子邮箱773504812@qq.com提交意见材料,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有关说明
1.反馈意见需写明具体修改条款、修改内容及理由,逾期未提交视为无异议;
2.我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统一梳理研判,择优吸纳完善方案文本。
附件:《塔城地区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606171313342026.pdf
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