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塔城地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开征集时间2026年5月22日-5月31日)
本期征集已经结束!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价格机制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保障城市天然气稳定供应,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3〕496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1〕212号)精神,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塔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用户承受能力和燃气企业基本运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塔城地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1018684360@qq.com
2.征求意见电话:0901-6233800
通信地址:塔城地区塔城市六合创业大厦E区302室(价格科)
附件:塔城地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607281244077716.docx
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