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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塔城地区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 8月12日-8月18日)

2026-08-11 12:48:01 塔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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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地区竞技体育实力,激励运动员、教练员在各级赛事争先创优,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奖励办法》(新政办发〔2025〕46号),结合本地体育工作实际,我局起草完成《塔城地区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国际、全国、自治区、残疾人、群众体育赛事奖励标准,规范入选代表团、赛事成绩、输送教练员、基层单位追踪奖励及申报审核、违规追责等全流程内容。

为保障政策公平合理、贴合实际,现全文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意见征集为期7个工作日,起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单位、个人可通过邮箱、咨询电话、现场报送三种渠道反馈修改意见,反馈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便于沟通核实,逾期提交意见不再纳入梳理范围。

邮箱:94469975@qq.com(邮件标题标注:体育赛事奖励办法意见)

联系电话:0901-7698829

报送地址:塔城地区文体广旅局体育科

附件:塔城地区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202608111302490911.doc


塔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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