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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塔城地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5日)

2026-08-17 18:35:38 塔城地区科学技术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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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领域管理工作,健全制度体系、补齐管理短板,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塔城地区工作实际,地区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塔城地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办法内容科学合规,现对《塔城地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5日。

二、公示内容

1.《塔城地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可积极建言献策,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反馈意见请注明具体修改条款、修改理由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后续对接完善。

联系电话:6223994

电子邮箱:liig519@163.com

地址:塔城市六合大厦F区地区科技局业务科

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研判、择优吸纳,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审实施。

特此公示。

附件:1.塔城地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608171838004689.doc

        塔城地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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