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十一巡察组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4年3月24日,地委第十一巡察组组长郭梅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阿尼瓦尔·苏里坦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沙湾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0日,地委第十一巡察组对沙湾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沙湾市纪委监委和干部职工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3月16日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3月20日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郭梅在反馈时指出,2020年以来,沙湾市纪委监委机关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偏差。法治意识树的不牢,推动监督执纪有短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欠缺,协助市委督促生态环保整改工作不够有力,推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用力不足。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履行核心职能有不足,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差距,对政治监督认识不足、监督效果不佳,日常监督存在短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未形成常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自身建设有弱项,机关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有缺失。干部管理宽松软,对关键岗位人员缺乏有效监督。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落实“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推动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不到位。
郭梅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树牢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深化自我革命,加强机关内部监督。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合,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力度。四是切实扛起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做好“后半篇文章”,要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既要做好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又要督促落实好本级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阿尼瓦尔·苏里坦在会上强调,沙湾市纪委监委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要加强对巡察整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逐级压实责任,逐项督促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李芳作表态发言,沙湾市纪委监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全面抓实整改,及时向地区纪委监委、地委巡察办汇报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在抓好反馈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查、举一反三,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对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抓紧落实改进,确保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
地委第十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沙湾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有关人员,沙湾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内设各部室组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沙湾市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各巡察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