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十一巡察组向沙湾市委组织部反馈巡察情况

2024-07-18 20:20:37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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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4324日,地委第十一巡察组组长郭梅向沙湾市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阿尼瓦尔·苏里坦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沙湾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利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111日至202425日,地委第十一巡察组对沙湾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沙湾市委组织部工作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沙湾市委组织部和广大干部职工支持下顺利完成巡察任务。316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320日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郭梅在反馈时指出,2020年以来,沙湾市委组织部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法治意识树的不牢,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欠缺,工资待遇审核把关不严,执行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不严谨,推荐考察干部程序不严谨,公务员年度考核定等不准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谋划不足,村级后备力量薄弱,督促指导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用力不够。党员干部教育有缺失,党费使用不严格,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短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自我监督有弱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自身建设有短板,机关党建有缺失,党费上交不及时,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抽调干部现象较为突出。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用力不足,边改边犯依然存在。

郭梅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各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强化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实效,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阿尼瓦尔·苏里坦在会上强调,沙湾市委组织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加强巡察整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刻认识加强巡察整改是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要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要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

刘利欣表态发言,沙湾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要把这次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以最诚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务实的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会后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好制度藩篱,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整改成果转化到位,以实际行动向地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地委第十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沙湾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等有关人员,沙湾市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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