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十三巡察组向裕民县委组织部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4年3月22日,地委第十三巡察组组长曹春向裕民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荣远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裕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1月14日至2024年2月5日,地委第十三巡察组对裕民县委组织部进行了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裕民县委组织部和广大干部职工支持下顺利完成巡察任务。3月16日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3月20日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有关情况。
曹春在反馈时指出,裕民县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严密组织体系,着力推进人才工作,全县组织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20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1年被评为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优秀组织单位。
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有欠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加强组织部门政治建设有薄弱环节,加强党的领导不充分、统筹谋划工作不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公务员职级职数总体使用率偏低,股级干部选任工作指导不到位。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有短板,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够,对“两新”组织党建思考研究不够、工作推进质效不高。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廉政风险点查找不精准,财务管理不规范;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有差距,干部主动作为有欠缺,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
曹春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干部队伍。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引才聚才留才政策环境。三是规范落实议事决策制度,抓实“五个好”党支部创建,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精准梳理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规范组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组工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
李荣远在会上强调,裕民县委组织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地委工作要求上来,扛起真改实改的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领导督促和把关,克服“过关”心态,杜绝“选择性整改”。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领责、担责、尽责。
张顺作表态发言,地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裕民县委组织部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和全体组工干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以最诚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务实的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地委第十三巡察组成员,地区纪委监委有关同志,裕民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驻村办负责人,乡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