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塔城地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五轮巡察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地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6日,地委巡察组向塔城地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整改工作延伸拓展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点面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先后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宜。
(二)强化政治责任抓整改。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研判评估,找准问题症结,分析主客观原因,按照班子分工和科室职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做到整改责任全面落实。
(三)细化政治任务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坚持动态跟踪督办,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推动民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整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攻坚研判,确保问题改到位,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紧紧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一)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最新著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二是修订完善《塔城地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对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健全完善地区慈善总会组织架构,争取价值2000余万元爱心物资,对地区慈善总会2020年至2022年财务情况进行清查,出具财务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在塔城地区政府网进行公布,对长期滞留账户的救灾捐款调整用途。三是进一步加强地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和评估录入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按照有关要求,对低保对象进行抽查,及时上报新增人员抽查台账,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2.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职能。一是召开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定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改措施,督促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完成2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二是建立基础数据台账,指导县(市)民政局按照数据台账分类进行补录,对录入情况进行量化分配,完成婚姻档案电子化录入29.87万条。三是制定《塔城地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进方案》《塔城地区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手册》,聘请专家对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专题培训,组织考取社工职业资格的考生参加民政部举办的网上培训,为2022年取得社工证的74人发放奖励资金23.4万元,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用于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3.加大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力度。一是成立地区民政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地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开办地区民政系统“周一业务大讲堂”,提高民政干部业务综合素养,将行政执法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强化民政部门干部依法履责意识。二是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8项,统一民政执法文书样本,规范地(县)民政部门行政执法,依法动态管理权责,形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37项权责清单目录,督促县市民政局依法履行执法责任。三是建立地区民政系统执法人员信息库,邀请地区司法局业务骨干和塔城市委党校教师开展培训,组织地区民政系统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民政厅线上线下各类培训22次,组织地区业务培训6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殡葬领域联合执法。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研究细化“三个清单”,建立单位、科室、干部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党组书记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深入分析民政系统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次,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并及时归档。三是准确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9种处置方式、13种适用情形,坚持精准区分类型、因人因事区别对待、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同志及时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督促相关人员提交整改落实报告。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聘请第三方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将资产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转入固定资产,对少结转固定资产进行账务调整。二是对地区益松堂医养院经营满4年后上浮比例进行明确,经地区行署批准,减免地区益松堂医养院2022年7个月房屋租金32.08万元,抵扣拖欠承包费。三是全面开展财务清理工作,对账务处理不当的行为列出清单并立查立改,压实责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业务知识进行全面学习,制定支付审批单,进一步规范各类财务的报销和支出工作。
3.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一是狠抓项目工程推进力度,不定期进行督导,严格按照工序倒排工期,督促县(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施民政系统项目资金闭环管理,防止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调取历年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分析,对直接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计划、总结“两张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相关文书材料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审定。三是督促县(市)积极对接自治区民政厅康复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贫困家庭病残儿童及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救治,对执行不力的县(市)进行通报,将各县(市)预算支出进度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定等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党的基本组织制度方面
1.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压实局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督促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党支部党务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梳理地区民政局现有工作人员信息,引导非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地区民政局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和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库,10人递交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1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名。
2.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塔城地区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会议流程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会前充分准备,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实行党组会议记录签字背书,做好档案留存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确定,督促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及时落实党组会议研究安排的事项。
3.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成党总支部和机关支部改选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梳理汇总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组、支部学习计划。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各支部书记、委员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具体落实支部工作的规范程度,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列入《地区民政局党组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相关工作定人定责,制定领导干部讲党课计划,安排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引领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讲党课。
4.进一步补齐干部队伍建设短板。一是对地区民政局现有直属事业单位提出整合优化方案,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对民政系统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制定干部轮岗交流计划。二是强化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地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操作流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学习,制定《地区民政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紧密连接,加大对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力度,确保考得准、考得实。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方面
1.进一步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党组主体责任,先后4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利用每周例会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整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攻坚研判。二是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班子成员分工重新确定整改责任人,对前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改到位。
2.突出抓好重点问题整改。对2018年地委巡察反馈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和边改边犯的问题,结合本轮巡察反馈问题一体推进,举一反三整改,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突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2023年巡察反馈的问题,严格落实每半年开展1次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出现整改不彻底和边改边犯等现象。
3.完善整改机制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完善28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机制,将巡察发现问题与民政日常业务工作开展紧密结合起来,强化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实行闭环工作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抓紧解决。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塔城地区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地委要求和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地区民政局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做到党组书记全面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相关科室直接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到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要求在地区民政系统落地生根,推进地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68240;通信地址:塔城六合大厦B区510(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4700;电子邮箱:238507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