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5日,地委巡察组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地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安排,切实将全体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到地委各项工作要求上来。地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指定责任领导和分管科室,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上级要求安排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社会保障、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把“第一议题”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学习内容,依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专题辅导、学习交流研讨活动。二是严格落实《社会保险法》,督促指导企业单位结合年初申报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和基数承诺,认真审核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从源头上控制少缴、漏缴的现象发生。三是借助招聘会开展宣传,努力使高校毕业生更深入地了解塔城地区相关人才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下发上岗入编文件,跟进指导督促落实好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职称待遇、工龄追加、探亲休假、优才卡发放等方面政策。
2.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对县(市)及地直单位“双肩挑”工作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督促指导各县(市)人社部门、地直各相关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任职情况对照岗位职责进行核查确认,对未从事本行业、本专业系列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达到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量平均水平以上的干部,通知本人按“双肩挑”岗位聘用规定和考核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二是不断完善梳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规定进驻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设置窗口工作人员AB岗,严格落实“受理通知单”“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落实进驻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落实“一窗进出”要求。
3.履行职责职能。一是指导各县(市)人社局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媒全面开展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落实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和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政策落实效率。加强创业扶持政策需求摸排工作,建立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明细台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名册,加大贷款申请人的跟踪回访力度,帮助协调解决贷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三是完善和规范培训补贴工作流程,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管理,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规范和使用科学。
4.推进法治部门建设。一是完善并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每年2次向党组汇报工作,科室负责人2次向分管领导汇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行政许可事项职能进行移交,使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分离。二是结合年度开展的失业保险隐岗返还专项整治,对2018年以来劳务派遣公司的审批材料进行核查,保证了劳务派遣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规定。三是加强对监察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案件办理督查指导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审批质量和水平。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年初安排、年中推进的工作机制,每年2次专题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自治区人社厅提出的人社领域十大风险,就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查找,制订防范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地委责任清单,落实每年2次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不少于2次的谈心谈话。三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3名党员干部(含退休干部)进行处理,及时跟踪回访。
2.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一是研究下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及服刑、缓刑和监外执行实施“月报告”的通知》,从源头上防止多领冒领现象。二是举一反三抓实干部的日常警示教育,抓实社保中心每月一周的夜校学习教育,专题学法律法规、学廉政纪律规定,强化干部的思想认识、法纪意识、守纪观念,严防私存、挪用等违纪情形发生。三是认真落实社保经办内控规范,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研究制定了《塔城地区社保稽核业务规程》《塔城地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评估等级及经办流程》等16项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抓好经办流程各个环节。
3.严防干部作风问题。一是深入实施农民工安“薪”无忧民生实事工程,强化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运用,实时动态监控。落实每日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对欠薪线索限期核查、限期办理。二是规范开展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从严评定等次,及时公示评定结果,广泛征求意见。三是结合人社工作,合理确定党组成员调研课题、调研地点、调研内容及方式,科学计划调研时间,按步骤开展调研工作。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监督指导发生问题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建制度方面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在统筹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上下功夫,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对制定的办法、方案、细则等制度性文件和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进行严格审核,需提交党组会的及时提交研究。三是坚持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等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理论研讨13次,指导党支部开展交流研讨7次,组织党员认领党员责任区3个,开展志愿服务60余人次,检视问题16条,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47条。
2.抓基层党建工作。一是严格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对党员做出综合评定意见。撤销2021年受处理民主评议党员为优秀党员等次的决定。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对长期定居国外的退休党员停止党籍。
3.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一是坚持把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抓在日常,通过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集中学习、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的方式,经常性开展党的理论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释放纪律建设“严”的总基调,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引导,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和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先后对3名党员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收到较好效果。
(四)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成效方面
1.严格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强化抓实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情况及个别整改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主动履责抓实整改。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牵头整改的任务,跟进督促指导各科室抓实整改措施落实。三是按要求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予以落实。
2.持续整改问题。一是依据自治区人社厅和地区编办的要求,先后2次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和数据更新,不断提升人社事项服务质量。二是严格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投入资金安装指纹考勤机,建立干部外出报备登记台账,持续规范干部日常行为。三是落实季度考核干部和党员积分制度,激励干部认真履职,主动担当,推进人社工作健康发展。
3.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组织有关负责科室结合人社工作需要,对已建立的学习教育、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办公设备使用和管理、保密工作、公务用车、请销假等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二是由党组主要领导牵头,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加大对执行制度的审查把关力度,着力把按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钱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定期听取汇报督促整改,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整治和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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