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地委统战部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4年7月29日,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炯炳向地委统战部反馈巡察情况。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加尔肯·江布尔拜同志出席会议并就做好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提要求;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宋立科同志出席会议,传达了地委关于巡察工作的会议精神;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炯炳同志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周广敏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6月6日至7月5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委统战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地委统战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顺利完成专项巡察任务。
刘炯炳在反馈中指出,自上一轮巡察以来,地委统战部(民宗局)积极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统战、民族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近年来,地区连续2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5个县(市)、3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2023年成功承办自治区首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并推广创建经验。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有不足。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民族团结创建目标要求有差距。二是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大统战”格局有差距,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不扎实。三是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管不够有力;四是依法管理宗教教职人员不到位;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规范。五是党建工作落实有差距,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六是巡察整改不到位等。
刘炯炳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学深悟透自治区党委、地委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会议精神;二是认真履职尽责,防范和化解统战领域风险隐患;三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好党组议事规则、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升党建质量;四是抓好巡察整改,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质量。
宋立科指出,统战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以上率下改;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从严从实改;三要强化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改。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深化专项治理,提高监督质量。
加尔肯·江布尔拜强调,地委统战部各级干部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标尺,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周广敏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点的准、点的实、点的深,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加尔肯委员和宋立科主任对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我们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遵循,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力的保障,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地委第二巡察组、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有关成员,地委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地区民委、工商联和社会主义学院主要领导,地委统战部、地区民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反馈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