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地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九轮巡察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地委第六巡察组对地区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地区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建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三级联动体系,以严实细的劲头,逐项整改、逐一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推进整改工作。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打牢巡察整改思想基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系统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各科室举一反三,不断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分项细化45条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坚持系统施策,力求标本兼治。坚持“重点改”与“全面改”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因案施策深入整改,也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深入研究系统解决,既把当前的问题整改到位,也着眼长远从制度规范上发力,强化成果运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共修订完善制度7条。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举行地区“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总结评估专题辅导培训班,对各县(市)依法治县(市)办及地区承担“一规划两纲要”牵头任务的部门主要领导及业务骨干91人进行了培训,以更高标准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扎实抓好“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实行清单管理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召开地区“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推进会,通报了目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四是深化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全地区已培育“法律明白人”3285名,各村(社区)配备“法律明白人”均达到3名,做到了全覆盖。依托自治区“法律明白人”网校等载体,为“法律明白人”搭建网上学法平台,截至目前,注册学员3050人。
2.充分发挥法治综合效能,推进规范执法提质效。一是双管齐下抓培训,综合素质得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在参加本部门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地区司法局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短板弱项,组织乡镇、街道业务骨干,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两轮次,组织集中参加线上专题培训班1次。二是集中力量评案卷,执法行为显规范。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塔城地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分层分级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执法案卷评查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和执法行为规范,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拓宽申请渠道,在地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窗口,优化“现场+邮寄+网络”多元申请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强化“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工作理念,把调解贯穿到行政复议全流程,高效稳妥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审理与解困相结合,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争议化解,切实解决申请人的实际问题。四是强化人员资格管理,夯实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做好人员信息录入、考试认证、岗前培训等工作。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信息维护工作,对过期证件、执法区域与工作岗位不一致、证明材料与实际不相符等问题进行核查清理,摸清行政执法单位应持证人员底数,动态调整应持证人员名单,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3.推进普法评议工作落实,强化自身法治建设。一是制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对现场评议单位开展实地督察,组织召开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暨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会议,按照评议方式及程序对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进行评议,并对评议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对班子成员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行再梳理、再调整。三是撰写2024年度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地区司法局局长两位主要负责人的述法工作报告,并纳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发挥作用等情况作为报告内容。通过行署门户网站,公开地区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分布。一是针对和布克赛尔县新疆正祥、裕民县兴裕律师事务两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常年缺少执业律师、无代理案件情况,将以上两家缺少执业律师、无法正常开展律师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报自治区司法厅依法注销。二是为了满足以上两县法律需求,裕民县设立了一家个人所,名为新疆塔裕律师事务所;和布克赛尔县设立一家合伙制分所,名为新疆银石(和布克赛尔)律师事务所,以上两个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已正常执业,能够满足当地群众法律需求。三是指导县(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分布,及时调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消除无人所情况。
5.实施精准化培训,提升溯源治理水平。一是指导各县(市)通过工作例会、集中培训、专题业务培训等形式,就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内容开展司法所干部培训。截至目前,地区开展基层司法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87人;县(市)开展司法所干部培训15场次,213人次。二是指导县(市)司法局根据辖区涉民生矛盾纠纷具体情况,与人民法院、农业农村等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法规、调解技能方法等内容培训,推动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提升。截至目前,地区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1期108人次;县(市)开展培训62期,培训人民调解员3917人次。三是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情况汇总分析4次,协调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地区信访局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机制。截至目前,人民法院依法移交调解案件113件,已全部化解,化解成功率100%。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大廉政谈话力度。局党组书记围绕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结合业务抓党廉、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同全体班子成员开展严肃深刻的“1对1”廉政谈话。修订完善地区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及“一岗双责”清单。二是建立《地区司法局2025年廉政提醒谈话动态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地区司法局2025年度廉政谈话计划表,采取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同一般干部谈的方式进行廉政谈话,并组织全员签订廉政责任书,达到廉政谈话全覆盖。
2.扎实查找廉政风险点。召开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问题导向,将班子成员全部纳入廉政风险点排查范围,扎实开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台账。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持续推进党建工作取得新发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班子成员及党建工作指导员经常到联系点调研,深入基层一线,与党员群众面对面交流,掌握工作动态。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起草《塔城地区司法局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办法(试行)》。三是加强流动党员摸底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对科正司法鉴定所党支部、德之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流动党员进行摸底。结合党员实际和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特殊情况党员和流动党员积极自学、参加党支部学习交流,做到学习教育不断线。
2.摸清底数,推动发展党员。一是深入摸底调研。组织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政治倾向摸底调查,通过个别谈话、座谈等方式,掌握非党干部职工入党意愿和基本情况。经摸底,目前地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已确定5名入党积极分子,新疆鸿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名律师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二是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有入党意愿的6名干部职工,指导地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新疆鸿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联系培养,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活动、学习培训等,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三是强化教育指导。向地区司法局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转发《塔城地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安排党务干部对各支部加强业务指导,从递交入党申请书阶段即跟踪教育,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3.抓实学习提素质,精准选配强队伍。一是突出干部人才培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局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常态化研究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及时进行干部队伍调整补充有关科室力量。二是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录引进。2025年已通过公务员招考,新增招录法律专业干部1名,待上岗后拟充实到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重要岗位,快速提升专业力量。三是深化在职干部能力提升。通过机关干部大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局领导经常性动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鼓励沟通,2025年至少有5名干部已确定报考。同时,局党组在合理调整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为备考干部提供充分学习时间保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三、持续深化问题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地区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73640;通信地址:塔城市六合广场创业孵化大厦616室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政编码:834700;电子邮箱:181119134@qq.com。
塔城地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