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塔城地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5-09-01 11:29:10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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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5328530日,地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个地直部门,沙湾市商户地乡、塔城市新城街道等8个乡镇和街道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地委巡察组完成对12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地委、行署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分别出席了分管部门(单位)反馈会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及地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保障改善民生、发展集体经济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统筹引领乡村振兴有不足,畜牧产业发展较为滞后;有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有差距,主动纾困解困意识不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强化管党治党还有不足,落实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有的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弱项,抓党建工作责任力度还不够,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党员教育管理缺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和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整改工作,增强抓巡察整改的内在自觉。要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研究切实可行、管用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把落实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对整改进度亲自过问、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整改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有调整的,要做好整改交接工作,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巡察整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逐级压实责任,逐项督促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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