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17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研究制定了《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每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每条意见建议都落实到位。
(三)强化政治担当,抓实整改措施。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坚持动态跟踪整改情况,推动整改措施落地;坚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督促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落实整改任务;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二、紧紧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一是修订《地委教育工委办公会 地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建立地委教育工委办公会、地区教育局党组议题审核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结合教育实际,梳理制定了2025年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主题,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
2.全面提升规划先行意识。一是提前谋划地区教育“十五五”总体规划,上报审核塔城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塔城地区“十五五”统筹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课题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公司进行编制。二是将规划编制、评估等关键环节纳入党组议事范畴。全面梳理《塔城地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塔城地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塔城地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底,全地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2.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6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8.61%,提前完成了到2025年100%、99%、90%、98%的目标。
3.结合实际科学“谋篇布局”。一是扎实开展全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动态监测,实行“半年报制度”,开展基础教育学龄人口变化摸底调研工作,合理预测2025-2035年学龄人口变化情况。二是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平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科学规划学校建设,投入3475万元,提升69所幼儿园办园水平,新建额敏县第三中学、裕民县第一中学等学校,新增学位2000个,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三是强化学校资产监管,督促各县(市)建立闲置校园处置台账,通过移交、无偿划转乡镇政府、出租、当地乡镇学校使用等方式尽快盘活停用学校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加强高职院校建设,印发《塔城地区职业学校优化整合工作方案》,推动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一校三区”的办学模式,指导塔城职业技术学院设置畜禽智能化养殖等19个专业,并与喀什大学、塔里木大学合作,成功申报动物科学、财务管理2个“3+2”本科衔接联合培养专业,实现塔城地区本科教育“零突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计划工作安排,结合地区职业教育改革总体要求,高职、各中职学校稳步扩大招生人数。
(二)关于始终坚持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方面
1.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质量。一是印发《2025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分解每月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实效。研究审议乌苏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检查意见,梳理乌苏市“双创”问题短板,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二是督促县(市)政府尽责办学,按照每5年2轮的要求,对额敏县和托里县开展教育督政,切实督促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划分市级督学责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督学责任区建设的通知》,地区设立两个市级督学责任区,选派7名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干部挂牌督导地区直属学校和高中学校,不断指导和规范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三是每月印发《责任督学月督导要点》将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双减”、师德师风、体育与健康等内容纳入责任督学入学督导内容,加大对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督导和整改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建立健全教研体系,结合实际为地区、县(市)配备专兼职教研员265人,形成地、县、校三级教研员网络体系,指导开展好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2.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提请印发《塔城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健全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通过设置管理岗、教学岗、教辅岗、工勤岗,建立“学校内—集团内—县域内”三级竞聘方式,促使教师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二是按照“退多进一”原则,结合未来学龄人口变化、学科需求等情况,扎实开展塔城地区2025年教师招聘工作,优先招聘高中学段紧缺学科教师。三是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地区推荐工作,积极投身教育强区建设。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制定《塔城地区2025年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积极与文旅、住建、金融等部门联系,完善《塔城地区尊师惠师措施》。
3.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价“指挥棒”作用。一是成立塔城地区教育质量检测评价工作小组,塔城市已完成5所学校自评工作。深化“双减”政策落地落实,规范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二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学校教学开展常规检查与指导,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音体美等各类课程。三是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计划,推动1-9年级每天1节体育课,深入推进阳光体育大课间课程,一般课间由10分钟延长至15分钟,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四是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抓好学校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完善地、县、校三级竞赛机制,投入50万元,举办中小足球赛、篮球赛等地区级体育赛事7项,激发学生运动兴趣,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五是加强近视防控工作,做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完成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工作2次。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及形式,开设文化、艺术、体育、科学等多样化的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六是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邀请辽宁馨晴心理服务中心专家开展中高考心理减压专项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毕业班学生考前解压团辅等活动,累计服务师生6万余人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选派228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自治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培训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三)关于始终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充分发挥育人主阵地作用方面
1.全面加强“大思政课”建设。一是举办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集体备课活动,共探思政教育创新发展之路,建立塔城地区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思政课师资库,地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走入教室、走上讲台,通过多种形式讲思政课,深入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校园。二是紧盯思政教师能力提升,充分发挥思政名师工作室示范引领和教研专业支撑作用,配备兼职思政教研员18名,将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质课竞赛、教学技能大赛“三赛合一”工作深度融入思政教学改革各环节,全面激发思政教师教学活力与创新动力。三是对思政课教师配备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梳理汇总形成台账,全面摸清底数,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培训、转岗、招录等方式配齐思政课教师,全地区专兼职思政教师现有686名,其中专职思政教师546名,占比79.59%。四是落实安全教育“1530”模式,充分发挥306名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各学校通过校园广播、主题班(队)会、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讲活动649场次,受益师生10万余人。
2.强化国通语率先达标示范引领作用。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纳入《塔城地区2025年度教育工作要点》,并听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工作汇报。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地区教育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2025年以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3次。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廉政建设需求,对现行涉及人、财物管理、招生、采购、基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形成制度汇编,列入支部学习计划。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方式,累计开展学习96场次、警示教育10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典型案件6件,覆盖604人次。
2.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塔城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定点包联县(市)、地直学校工作通知》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对县(市)、学校进行指导、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工作制度,在包联县(市)或地直学校上廉政党课10节,开展谈心谈话40余人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邀请党校老师召开地区教育系统专题培训会等方式,覆盖地区5100余名党员干部、教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教师廉洁自律意识。
3.切实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一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召开塔城地区教育系统警示教育会,通报《塔城地区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案例剖析交流发言35人,教育警示党员100余人。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要求成立工作专班,为所辖党组织配齐配足学习资料,制定学习计划、列出交流主题,建立地直学校、机关党组织青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小组24个,加强警示教育,依托年级组、学科党小组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灵活组织学习,利用每周干部集中学习和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开展专题研讨交流20场次,覆盖青年党员干部143人次,召开节前警示教育会6次,集体约谈干部280余人次,对1名机关干部扣发3个月工资,并退回国库。
4.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议事制度,印发《塔城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召开塔城地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梳理党建工作重点任务17条。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发展党员系统培训,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规定流程发展党员,严格落实“一人一议”制度,逐人做好会议记录。
(五)关于全面加强内控管理制度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1.严格依规依章开展财务工作。一是规范工会资金使用,进一步明确地区教育工会、局机关工会资金使用范围,坚决杜绝联合开展活动使用地区教育工会资金的问题。向地区教育工会账户退回劳务费补贴。二是规范结余资金管理,将送教进疆经费等结余资金按照程序退回辽宁援疆前方指挥部。推进消防改造项目收尾及资产处理工作,完成地直学校消防改造项目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摸排清理工作,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是选派2名财务人员赴地区财政局进行业务培训6场次,选派1名财务骨干到地委巡察组“以干代训”开展巡察,积极组织机关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等财务制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聚焦制度规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重大经济决策流程和《地区教育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部控制制度》,将固定资产添置以及资产处置等列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部经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决策。
(六)关于机关纪律和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关键岗位监督机制持续完善、有效运行方面
1.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序、依规履职。一是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明确重大项目安排具体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政府投资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梳理项目前期手续所需办理流程。二是抓好消防改造项目财务决算工作,组织相关学校及有关科室完成消防改造项目财务决算相关工作。
2.资助政策审核把关严格规范,执行精准到位。一是督促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学校制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范评审、认定、发放程序,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以清单为抓手强化监督,制定下发《塔城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检查清单》《塔城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检查清单》《塔城地区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检查清单》,明确县(市)教育部门监督检查内容,抽查学校22所,发现整改问题22条。二是开展资助业务培训,组织各县(市)资助中心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资助干事100余人参加线上业务培训,讲解资助政策、资助流程、资助系统填报等内容,提升精准认定与执行水平。
3.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党组会议听取开学前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和中期督查情况汇报,印发《塔城地区关于深化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和《2025年工作任务工作两年行动方案》《塔城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清单》,压实四级管理责任,建立四级监控回看机制,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推动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应建尽建,227所学校食堂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实现中小学校膳食家长委员会全覆盖。二是聚焦常态培训,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教育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关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的工作举措》等文件精神,对食材采购、验收、出入库、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经费管理等方面,常态化开展“地、县、校”分级分类到岗培训219场次、3521人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夯实食品安全管理基础。三是深化监督治理,积极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和“全覆盖”监督格局,采取“云眼卫士”、飞行检查等方式进行“回头看”,问题发生率明显降低。联合市监、财政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检查学校26所、食材供货商7家。四是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广泛接受师生、家长监督。推动“一卡通”支付实现全覆盖,做到资金支付及时足额。
(七)关于切实履行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方面
1.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严格规范。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列入党组学习议题,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议事制度》《地区教育局行政会议制度》,深化纪律与议事融合,将表彰和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的处理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做到问责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2.党建责任制落实到位,执行有力。一是党组坚决扛起抓党建主体责任,高频次部署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做到每年召开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不少于2次。二是落实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召开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政工作调度会,梳理重点工作提示,对县(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列席相关会议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三是强化组织培训,规范组织生活,组建地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片区协作制”39个,开展片区“互查互学互促”活动117场次。四是举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能力素质提升班,重点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开展规范化培训,地区名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参加培训40人,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严谨,符合标准。以培训与工作手册为抓手,对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系统培训和部署,开展发展党员系统培训2次,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手册22个,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发展党员各项规定和流程,把好“程序关”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开展互查互学互促活动2次,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组织生活,做到会议讨论充分、民主。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经过集中攻坚,塔城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地委要求和地区各族师生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地委教育工委、地区教育局党组将坚定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决策部署,做到书记全面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相关科室直接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到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要求在塔城教育系统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69614,通信地址: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4700。
塔城地委教育工委
塔城地区教育局党组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