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中共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地委 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的通报

2026-01-12 18:37:00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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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5328日至427日,地委第巡察组对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5716日,委巡察组向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反复学习地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正视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牢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将分管领导作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人,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将各县(市)分局、各科室纳入整改责任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整改的格局。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整改时限,为局党组、系统各单位凝心聚力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领导带头。党组书记将巡察整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在党组会议安排、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担当,对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一线指挥,调度进展,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发挥方面。

有效发挥环委办职责。制定《塔城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完善环委办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考核机制。组织召开塔城地区环委办联席会议暨塔城地区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对各相关部门推进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和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二)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每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进行公示。积极利用无人机、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执法监测,并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全区共有49家企业安装视频监控覆盖在线监测设备,有效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组织各县(市)分局督促25家企业整改露天堆放废弃物或煤棚未覆盖问题。截至目前,承接自治区反馈企业涉嫌环境违法线索35条,已立案查处12个,已完成整改21个、2个正在整改中。

(三)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方面

加强河流污染治理。组织各县(市)分局积极推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排查7家沿河企业,发现问题2个,正在督促整改。积极谋划美丽河湖项目申报。进一步加强河流沿线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堆放点,切实降低水生态环境风险。

(四)关于监督污染防治措施方面

1.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一是依托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开展危险废物培训。督促23个产生医疗垃圾的卫生院及诊所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做到乡镇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二是加大城镇垃圾填埋场排查,发现问题隐患1个,目前已整改完毕,场内未发现黑臭水体。

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制定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方案,7月至9月完成2025年塔城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排查企业87家,反馈问题62个,立整立改20个,限期整改42个,截至目前评估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面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全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8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件,在属地政府网站公示处罚决定19份。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现场执法均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落实地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会审机制,20251-10月,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9次,讨论行政处罚案件26个,做到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开展执法稽查,督促塔城市分局、额敏县分局、裕民县分局整改稽查发现问题。三是举办一地四师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通过同台竞技、互相交流,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2.做好环境处罚后半篇文章。对全区已立案的38件行政处罚案件建立环境违法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要求整改责任人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已对10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后督查,并完成结案。

3.持续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在强化执法装备支撑方面,积极筹措资金,购买执法装备,提升执法能力,为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分局配备9项大气类执法装备。二是加强环境执法培训,组织各县(市)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地区组织业务培训34次,受训人员150余人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能力。三是组织各县(市)分局对辖区11家企业、6家工业园区的30口监测井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提升了水质监管效能。

(六)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方面

1.提高环评服务意识。与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服务授权委托书,授权27项行政事项,做到全部事项进驻大厅,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地区受理、审批项目均在塔城地区行署官网进行公示。整改期间,新疆政务服务网办件量60件,受理项目47件,已办结22件。

2.进一步规范环评专家选取。整改期间,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抽取专家120余人次,库内抽取比例100%

(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召开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对个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进行了修改完善。班子成员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2.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地区生态环境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选取典型案例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各县(市)分局对照查摆问题17条,并抓好整改。研究制定《地区生态环境系统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流程》,并印发实施。

(八)关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加强干部津贴管理。对违规发放的干部津补贴予以追缴。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津补贴标准和范围执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持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严肃财经纪律。修订《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资金支出管理。

(九)关于履行党建责任制方面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听取上半年党建工作汇报,并对下半年党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党建红·生态美党建品牌创新大赛,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实践。全局递交入党申请书7人,现有预备党员1名、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党组织政治吸引力逐步增强。

(十)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地委巡察问题整改方面

1.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扎实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由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县(市)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帮扶指导,深入整改现场对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地区环委办印发了《关于报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情况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对各自牵头负责问题进行自查。督促沙湾市对乌兰乌苏镇龙兴砖窑问题进行回头看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全局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形成资产管理台账,明确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使用人,制定《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程序

三、坚持抓常抓长,提升工作质效

(一)关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各县(市)监测人员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上岗证考核工作,各县(市)取得上岗证人员34人,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3%。积极协调监测业务用房,争取监测运行经费,指导各县(市)监测站分类提升能力。下一步,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指南》,积极向地委、行署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持续开展实验室资质申请的准备工作,逐步提升各县(市)监测站监测能力。

(二)关于污水排放监管方面

持续加强污水排放监管。通过摸排,已将16座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督促乌苏市加快推进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目前,项目正处于环评编制阶段。下一步,将逐步把剩余4座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同时,持续督促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持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通过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升系统科级干部配备率,执法支队科级干部空缺率降至66.67%。通过招录、调任、绿色通道引进等方式,提高系统内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占比。截至目前,已补充专业人才7名,有效提升了系统内环保专业人员占比。下一步,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科级干部配备,逐步提升科级干部配备率;持续通过招录、调任、绿色通道引进等方式,增加系统内专业人才占比,逐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持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工作任务,定期研究推动,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联系方式0901—6272762(工作日1000—1930通信地址:塔城市六合大厦A217;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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