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塔城地委第十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5年11月10日-12月5日,地委第十三轮巡察对地委办公室、地区行署办公室、地委机要保密局、地委社会工作部、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巡察。2025年10月16日-11月25日,自治区党委派出交叉巡察组对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巡察。近日,地委巡察组完成对7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地委、行署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分别出席了分管部门(单位)反馈会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参加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及地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有的理论学习有短板,学习形式单一;有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深入,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弱项,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还有不足,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到位;有的巡察整改不彻底。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站在“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和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和严的标准抓好整改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巡察整改统筹推动,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把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弱项、补短板,善于用系统的思维解决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特别是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地区党员干部“实干争先年”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凝心聚力做好工作。
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方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