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塔城地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地委第十二轮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5-13 19:04:09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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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5718日至82日,地委机动巡察组对地区改水防病总站开展了机动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地区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行署的部署要求上来,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推进会,制定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落实方面

1.县(市)政府主体责任持续压实。一是20257个县(市)农村供水三个责任均在当地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在人民政府会上研究水源地保护、县域统管等工作,确保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保障工程稳定运行。二是7个县(市)均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管理机构,根据核定编制配备人员,其中托里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托党编委〔202534号)文核定托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站事业编制,现在岗人员6名,其机构性质、经费形式保持不变。三是对各县(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开展了调研指导,掌握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已对各县(市)农村供水工作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后续将按照地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地区水利工作落实机制的通知》要求,推进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2.地区行业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制定印发《地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发改、财政等12个部门(单位)的职责,确定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检测、运行管护等方面的主要任务。联合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印发《地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地委、行署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召开了部门协调会议,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度会议,地区水利局实地调研指导各县(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2026年向地委、行署专题报告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召开部门协调联席会议,联合卫健部门对各县(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开展监督指导。

3.运行管理责任夯实。一是制定印发《地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二是乌苏市、沙湾市、裕民县已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其他县(市)已启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方案编制工作。三是为期十天的地、县农村供水工程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已取得地委组织部批复;为规范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指南》,指导各县(市)开展基层水管人员培训。

(二)关于谋划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面

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规划引领作用凸显。已编制完成《塔城地区水网规划》《塔城地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地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等主要指标纳入规划。其中,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源建设项目(三期)、乌苏市西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乌苏市西大沟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托里县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等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资金已到位。实施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后,将大幅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申报统筹规范。一是制定印发《地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26-2028年计划实施项目、主要指标等,其中2026年计划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及维修养护项目14项;指导各县(市)积极与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对接,将86项农村供水项目列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中。二是指导塔城市编制完成2026年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在地区水利局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计划对恰夏镇4个村部分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并入规模化供水工程,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三是塔城市二工镇铁列克提村供水工程已安装消毒设备,目前,该工程优先使用地表水,在河流水源不足等特殊情况下启用井水,保障项目区群众饮水安全。

(三)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

项目论证设计科学严谨。2025年地区水利局组织发改委、卫健委、水文局等单位及特邀专家对10项农村供水保障及维修养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查,对工程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保设计合理,实施可行。

(四)关于农村饮水水源地安全方面

强化供水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措施一是指导各县(市)针对68处存在问题的水源地进行了排查,完成了硬隔离设施建设,清理周边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及排污口。二是各县(市)均制定水源巡查制度,按制度开展日常水源地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乌苏市已清理哈图布呼村滴灌带厂污染问题,有效治理废水排放隐患;托里县对排查出的水源地周边存在的污染风险已进行处置。

(五)国有大型水厂运行管理方面

水厂效益稳步提升。通过规范运行管理、有序推进水费收缴等一系列工作,水厂效益稳步提升。其中,塔城市、乌苏市水利局已制定水费欠缴清收计划,建立了欠费用户台账,按计划完成收费收缴工作,切实保障了农村供水水厂安全、稳定运行。

(六)关于解决群众反映的饮水安全方面

畅通监督举报通道。一是各县(市)均已发放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及时受理群众投诉问题,各级水利监督举报电话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全部办结完成。二是塔城市阿西尔乡供水工程消毒设备已正常运行。三是沙湾市已委托设计单位针对10个村管网问题编制实施方案。四是乌苏市水利局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古尔图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初设报告,并列入地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三、推进未整改完成问题持续整改

(一)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

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有序。一是采取调度会、实地指导等方式督促额敏县、沙湾市完成未完工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乌苏市西大沟片区水厂建设项目于2025730日顺利完工并进入运行阶段,已成验收工作。三是沙湾市7个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完工合同验收。积极推进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源建设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完工并发挥效益。

(二)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安全方面

供水千人以上水源地划立治工作稳步推进已完成31处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过渡期方案)的批复工作。按照应纳尽纳、应划尽划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按程序逐级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关于水费收缴管理方面

1.建立有偿供水机制。制定印发《地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表安装时间。目前,各县(市)正在编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表安装项目实施方案,将持续推进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2.规范水费管理。指导各县(市)针对农村供水水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全部由水利部门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水费收缴工作,同时推进水费收缴全程电子化。

(四)关于国有大型水厂运行管理方面

规范规模化水厂运行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完成4处规模化水厂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初评报告已上报自治区水利厅。沙湾市3处千吨万人水厂已规范运行,并委托第三方对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将按计划推进规模化水厂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既要靶向纠治具体问题,更要举一反三、系统治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农村供水工作提质增效、常态长效。一是紧盯未完成任务,强化攻坚推进。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细化攻坚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加大对相关县(市)的现场帮扶力度,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严明纪律规矩,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对跟踪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避免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格局。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将整改成果固化为长效制度,切实提升农村供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联系方式:0901—6272211;通信地址:塔城市拜格托别街4号地区水利局办公室;邮政编码:834700;邮箱:462711168@qq.com

 

 

中共塔城地区水利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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