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一巡察组向地区司法局党组反馈 巡察“回头看”情况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6年8月12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向地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陶军出席向地区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骆世俊传达了地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地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光胜分别向骆世俊和地区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骆世俊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王光胜在反馈时指出,自2024年12月地委巡察反馈以来,地区司法局党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先后召开11次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抓牢“关键少数”学法,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不断推进地区法治建设新突破,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整改不彻底,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缺乏力度;指导部分县(市)、部门强化合同管理不到位,督促开展国有农用地合同审查进展缓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占在编人员比例较少,影响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推动“扫码入企”工作有不足,部分县(市)仍发生执法人员未“扫码入企”执法检查问题;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还有差距,群众知晓率、关注度不高。
王光胜提出两点意见建议:一是抓实闭环长效整改,要对照问题反馈精准梳理,逐项剖析吃透问题原因,查漏补缺,推动问题整改向常态化、长效化治理转变。二是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履职,要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加强地县重大合同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以法治建设新成效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陶军在会上强调,地区司法局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立场的重要标尺,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杜绝责任悬空,防止上热中温下冷。要坚持把整改责任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全程可溯的整改责任闭环,以严密的责任体系推动巡察整改有力有序、常态长效。整改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务实过硬的举措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骆世俊作表态发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客观事实存在,地区司法局党组全盘认领,将坚决从政治站位上找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把巡察反馈问题分解细化,一项一项拉清单、定措施、明时限,台账管理、销号作业,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结果,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地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地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人员共24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