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 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6年8月14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陶军出席向地区检察分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地区检察分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李欣茹传达了地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永真分别向李欣茹和地区检察分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李欣茹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永真在反馈时指出,自上轮巡察反馈以来,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分类推进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地,推动业务质效持续攀升,刑事抗诉工作居全疆前列,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抗诉团队,获全国级荣誉10项、自治区级荣誉54项,获评全国关工委先进集体;干警在全国、全疆业务赛事获奖23项,整改转化成效显著。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有差距。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组多以听取汇报等浅表方式推进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扛得不牢,个别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整改督促指导用力不足。部分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党组对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认识不足,缺乏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韧劲;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够扎实,制发检察建议未紧跟地委重点工作部署和群众关切难点;对长期整改、持续整改事项抓得不实,存在“改了又犯”现象;群众诉求渠道不畅,未落实无障碍便民要求;对回应群众合理诉求重视不足,控告申诉受理研判机制缺位。
李永真提出两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定期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深化举一反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和维权保护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完善线索核查与维权保障体系,及时为不实举报澄清正名,依法维护干警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陶军强调,地区检察分院党组要扛起政治使命、压实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过硬的担当推动整改落地见效。要坚持动真碰硬、深化标本兼治,以务实的行动举措提升整改质效,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对账销号、全程跟踪问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以刚性的纪律约束保障整改推进,把监督贯穿整改全过程,紧盯责任、紧盯质效、紧盯长效,以刚性监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李欣茹作表态发言,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对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坚决整改,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以严实举措推进整改。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检察工作效能提升。通过整改,达到理论武装再深入、理想信念再坚定、管党治检再严紧、能力作风再提升、整体工作上台阶,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落实。
地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相关科室、派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地区检察分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共52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