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三巡察组向沙湾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2026-09-09 11:03:10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6年8月10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向沙湾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地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胡鹏出席向沙湾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沙湾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陈旭峰传达了地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许祥龙分别向陈旭峰和沙湾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陈旭峰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许祥龙在反馈时指出,2024年巡察反馈以来,沙湾市公安局党委先后召开13次会议研究承接中央巡视自治区、自治区党委巡视沙湾市反馈问题与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要求,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沙湾市公安局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承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够扎实,未将中央及自治区巡视反馈中涉及本单位配合整改的问题纳入台账;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整改督导浮于表面;个别问题未完成整改,抓巡察整改督促检查的力度不够,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基层党支部“首学制度”执行不彻底;整改成效不明显;抓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

许祥龙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化巡察整改,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警种履职尽责。二是全面梳理反馈问题,剖析根源,分类施策。巩固已改成果防反弹,攻坚阶段任务促清零,完善未改措施破难点。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改融入日常,聚焦辅警素质提升、智慧交通建设及视频运维升级,推动沙湾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胡鹏在会上强调,沙湾市公安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压实党委主体及“一把手”责任,构建闭环体系,严防压力递减。要细化清单,明确时限。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靶向攻坚、销号管理,坚持标本兼治,融入日常促发展。要强化监督,系统施治。统筹力量全程跟踪,严查虚假整改,落实容错激励,以刚性约束确保问题清零、治理见效。

陈旭峰作表态发言,对巡察反馈意见,沙湾市公安局党委全盘认领,照单全收。下一步,沙湾市公安局党委将即刻部署,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具体落实的联动格局,确保压力传导至末梢、责任落实到岗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剖析制度根源,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堵塞漏洞,推动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实现主动治理。

地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沙湾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沙湾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其他有关人员等共56人参加了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