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扫码人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政策解答
问: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检查的政策要求?
答: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制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2025年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着力纠正行政执法“四乱”等问题。塔城地区落实部署要求,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塔城地区推进“扫码入企”规范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推行“扫码检查”新模式。
问:“扫码入企”行政检查进展情况?
答:2025年10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拓展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2025年底实现扫码检查在31个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
问:“扫码入企”行政检查的主要举措?
答:一是入企检查必扫码。行政执法单位入企检查必扫码,企业通过“亮码告知”可核验执法人员身份、检查事项及法律依据,不扫码企业可拒绝接受检。二是行政检查必监督。企业可以通过扫描行政检查评价码或“塔通办”公众号企业账号对检查行为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层级的评价。三是检查频次必压减。执法部门可以线上制定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邀约对同类主体有检查任务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针对性平衡同类主体检查频次。
问:下一步工作重点内容?
答:一是巩固扩大覆盖面,对地县两级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回头看”,将应当纳入的单位和事项全部纳入,同步推动80个乡镇(街道)扫码检查有效覆盖、发挥作用。二是深化政企良性互动。持续开展扫码检查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客观、公正评价,有效监督执法行为。三是推进平台功能优化。分析研判平台功能与涉企行政执法需求之间的契合度,充分征求企业意见建议,优化提升系统功能。
政策解释负责单位:塔城地区司法局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电话号码:09016265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