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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须知

欢迎您通过电子信函方式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您的来信,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您的监督,热情为各族人民服务。

请您认真填写和提交您的信件,并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地址,若反映或投诉问题,请一定提供具体可供查证的事实或材料,以便我们及时处理您的来信。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于匿名、信件信息不全或不属实我们将不予处理。

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水、电、暖、燃气等)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或其主管职能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塔城地区政府网站有权对所有留言进行审核,对不良信息将予坚决删除。

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在审或已判等),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将问题向当地党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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