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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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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主要有:(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重复...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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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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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管、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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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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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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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已办理门诊慢特病的,优先按门诊慢特病政策予以保障。超出门诊慢特病限额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门诊保障政策予以保障。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保障待遇。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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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全疆已上线门诊共济保障的地州,相互间均可实现家庭成员个人账户共济。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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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缴费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符合医保退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2022年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划入额度80元/月。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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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首次起付标准为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0、40、60元。从第二次起降低至10、20、30元。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400元、600元。随着门诊共济保障的实施,结合基金运行、门诊医疗需求相应调整。普通门诊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对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再提高5个百分点,即:80%、70%、60%。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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