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信息软件业提质扩能若干意见》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区服务业大会精神,加快推动塔城地区信软产业发展,促进制造业与信软产业深度融合,行署办公室印发了《塔城地区信息软件业提质扩能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若干意见》制定背景及依据
当前,塔城地区信软产业存在体量规模较小、优质企业培育不足、制造业智改数转融合不深等问题,亟需在政策层面制定具体举措予以破解。依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加快推进自治区营利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年)》(新政办发〔2026〕2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新工信规〔2021〕3号)等政策文件,并结合塔城地区实际,制定了《塔城地区信息软件业提质扩能若干意见》。
二、《若干意见》研判过程
一是对标对表、深入调研。逐项梳理国家、自治区服务业政策,会同相关部门专题调研、摸清底数。二是集思广益、论证完善。广泛征求相关地直部门及信软行业企业代表意见,反复论证修改。三是严格程序、依法决策。经市监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司法部门合规性审查后,报行署常务会议审定,并报请地委委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在地区服务业大会上正式发布,后续按程序履行审查、备案、公布后施行。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9条具体举措,围绕产品开发、优质企业培育、数字诊断服务、智改数转升级、智能场景应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算力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精准引育等方向,着力打造有利于信软产业发展的产业生态。
第一条支持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开发及应用。鼓励信软、装备制造企业加快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开发,积极纳入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支持企业严格对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项目分类标准,争取创新项目纳入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通过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保费支持等政策,加快创新产品应用。
第二条加强优质企业培育。落实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重点企业“五免”并接续减按10%征收;支持争创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争取纳入自治区服务业企业“白名单”,并享受相关金融优惠政策支持。
第三条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服务。支持信软企业转型数字化服务商,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引导工业企业通过“智改数转网联”,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对于符合条件的,争取自治区有关政策支持。
第四条实施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贷款贴息政策。鼓励企业加快研发、设计、生产等各环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技术升级、装备更新等技术改造,对纳入《自治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清单》且符合条件的,择优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
第五条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信软企业与工业企业通过“揭榜挂帅”开展智能场景攻关,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和视觉检测、智能运维等细分场景,推广专用小模型,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标杆场景。
第六条夯实网络基础设施能力。聚焦“轻量化、小而实”本地场景推动数字塔城建设,扩大5G基站与千兆光纤覆盖,探索6G在智慧交通、远程医疗领域应用,加大园区新基建投入。
第七条推动算力产业发展。统筹算力中心布局、推动重点项目落地,为“人工智能+”提供算力支撑。支持智算企业依托地区优质风光新能源资源实现算电协同,拓展跨区域算力业务,降低用电运营成本,帮助企业增强经营竞争力。
第八条政企联动聚才兴业。探索建立吸纳硕博人才租金补贴、经营奖补长效机制,开放政务数字化合作课题。针对具备高水平研发、经营管理、专业技术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及行业内具备引领产业升级能力的骨干企业,符合条件的,支持申报“塔城英才”计划,争取资金支持。
第六条精准引育加快集聚。梳理重点产业应用场景、制定招商引资具体方向,组建专业化招商团队,对接行业组织以商招商,坚持代办帮办、容缺受理、全程陪跑,形成集群效应
本意见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地区行署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由地区工信局、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