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结果公示和考察公告 (第二批)

时间:2026-01-27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2700000010 发布机构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6-01-27
发文日期 2026-01-27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各位考生: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程序,现将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考生体检结果予以公示(未公示体检结果的,待医院出具明确结论后将陆续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公布),并将考察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至2月2日。在公示期间,对体检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在提供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公休日可发邮件,以具体发送时间为准。)

(二)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三)体检不合格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在1月27日至1月30日之间,向塔城地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邮件),塔城地区人社局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默认体检结果。

(四)考察工作自2026年1月27日起至2月5日。

(五)“暂不作结论”为孕期考生,待产后由个人书面申请做“X光”检查及其他应检查项目后,公布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地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八)进入考察环节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结果和拟聘用公示在本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按要求做好上岗报到准备工作。

(十)其他工作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01-6239549(请在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拨打)

联系邮箱:tcrsjsyk@163.com

附件:

1、各县(市)及地直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通讯录202601271317445676.pdf

2、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次)202601271318028511.xlsx

3、塔城地区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202601271318140945.doc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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