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吕萍萍等59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记功奖励的公示
来源: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6-09
点击: 次
|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60900000049 | 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6-06-09 |
| 发文日期 | 2026-06-0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试行)》(新人社发〔2023〕97号)要求,经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直各部门(单位)推荐,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吕萍萍等59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记功对象有异议,请实名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
政策咨询:0901-6239549 监督电话:0901-6223804
邮箱:tcrsjsyk@163.com
附件:塔城地区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员名单
202606091726584790.xlsx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
